符合设立条件后,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然后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即可完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
(1)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