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规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现就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具体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2)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60号)规定。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居民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等个人信息材料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考试于2019年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第一批次:9月7日(星期六)
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
财务管理13:30-16:00
经济法18:00-20:00
第二批次:9月8日(星期日)
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
财务管理13:30-16:00
经济法18:00-20:00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9月8日(星期日)8:30—12:00。
五、报名事项及考务日程
(一)报名时间:全省报名时间统一为3月16日至3月29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9日(节假日除外),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时;报名地点由各市、州、贵安新区会计考办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流程: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
2.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所在财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地址详见附件)。他人代为提交资料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1)“ 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资格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相关信息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3)会计工作及年限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
3.通过资格审核后 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4.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及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半身2寸证件电子照片到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部门现场报名。
5.去年在我省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一科或两科,继续在我省参加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网上填报信息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
(三)根据属地原则,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应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地区报名。
(四)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0元)。
(五)考务日程
1.2019年3月5日前,各地考办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19年8月31日至9月6日,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
3.2019年9月7日-8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19年10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5.2019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办将本地区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考办。
六、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各级别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19年2月15日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