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二、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下,企业应当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净额法下,企业应当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扣减了政府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下,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净额法下,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四、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五、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