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和内容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而不需要同时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表明无形资产可辨认。在某些情况下,无形资产可能需要与有关的合同一起用于出售转让等,此类无形资产也视为可辨认。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由于企业无法控制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应当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两个确认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二)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参见本大纲第七章、第十一章的相关内容。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的,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而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按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节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一、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二、研究与开发阶段支出的确认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三、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
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其成本仅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以其使用寿命为基础。
(一)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各项因素。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1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通常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则仅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
2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经过上述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
(一)应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二)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其他资产的,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则该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经减值测试表明已发生减值的,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无形资产对外出租、出售,或者是无法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应予转销并终止确认。
一、无形资产出租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并收取租金,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二、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确认其利得的时点,应按照收入确认中的相关原则进行确定。
三、无形资产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